为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打造通化市体制机制创新示范区,广泛吸纳各类优秀人才,推动通化国家医药高新区(以下简称高新区)转型升级、跨越式发展,根据工作需要,高新区管委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高新区管委会共招聘工作人员6人,其中:
法律事务2人,男、女各1人;
财务管理2人,男、女各1人;
计划生育管理1人,女性;
文字综合1人,男性。
具体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详见《通化国家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诚实守信。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3月19日—2000年3月19日期间出生)。各岗位具体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年龄计算时间节点均以2018年3月19日为准。
6.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高级职称者及归国留学人员、大学生村官优先聘用。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条件、工作经历等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
(责任编辑:祝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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