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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关于做好2019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吉教师办函〔2019〕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只跑一次”改革方便为民,政务服务效能的工作思路,现将东昌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做出调整。
申请人可携带体检表自行到县级以上医院完成体检,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体检表应是近一个月的检查结果。体检表请在本网页自行下载。现场确认时同认定材料一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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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今)